发布时间:2025-03-10 17:33:41    次浏览
合肥晚报讯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,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公布,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,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、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将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,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。“办法”明确,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。补助基本标准为:小学生4元/天、初中生5元/天,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。所需资金,中央财政按50%给予奖励性补助,地方承担50%部分。各县(市)区可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,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标准。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。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,并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《新华字典》,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合肥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,与合肥市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保障政策,学校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、择校费,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。